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118号文件),要求省直各单位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甘肃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208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省属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厅发﹝2011﹞63)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实施意见﹥等3个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02号)等规定,做好2015年度、2016年度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处根据文件要求,按时准确完成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并报省林业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审批通过,经核定我局局属事业单位2015年度、2016年度绩效工资总量分别为1955.63万元和1925.10万元。
劳动和社会保障处 王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