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件精神,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处精心组织,迅速启动,在中秋节前完成了林区2016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工作。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并轨”后的首次同步调整,调整范围是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调整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起,调幅在6.5%左右。待遇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倾斜调整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了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体现了“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倾斜调整对高龄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予以倾斜照顾。
本次调整待遇惠及白龙江林区企业、事业退休(职)人员5527人。其中企业退休人员5115人,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89.24元;事业单位退休人员412人,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56.50元。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2489.54元,林区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净增1,073,645.40元。目前调整基本养老金待遇工作已完成,并增补发放到位。
劳动和社会保障处 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