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4日,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工伤保险代办处根据我省相关政策规定(甘人社通﹝2017﹞411号),及时完成了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此次调整涉及124人。因工伤残人员月人均伤残津贴调整至2948.08元,月人均增加131.67元;因工伤残人员月人均生活护理费调整至1737.00元,月人均增加323元;工亡职工(人员)供养亲属月人均待遇调整至1063.98元,月人均增加45.42元,确保林区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及时发放。
(劳社处 杨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