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本介绍所的名称:甘肃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职业介绍所(以下简称林区职业介绍所)。
本介绍所的性质: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所。
本介绍所的宗旨:立足林区,面向市场,同社会各企业、劳动部门取得广泛联系并建立网络体系,做到信息共享、统筹有序、公平自愿、人尽其才,为林区下岗失业人员和待业青年以及社会各类求职人员提供就业服务,全面促进林区的再就业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林区职业介绍所的最高决策机构是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处,由其制定本所发展的重大政策和发展计划。本所办公场所设在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处。
第五条本所编制三人,即所长一人,其他工作人员二人,由所长负责所内日常事务。
第三章 职责范围
开展劳动力市场调查分析,了解掌握林区劳动力需求状况,建立劳动力供求信息资源库;
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用人和求职登记服务;
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政策、法律咨询和职业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劳力需求信息;
为求职者介绍符合其劳动能力和意愿的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推荐介绍符合其需要的求职者,监督、指导达成用工协议的双方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从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与职业介绍有关的业务。
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 林区职业介绍所应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按时报送相关报表;
第十三条 林区职业介绍所应单独建帐,并由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处财务统一管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社部《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甘肃省劳动力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运行中如有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