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洮河生态建设管护中心开展“12·4” 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
发布时间:2024-12-11     分享到:

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12月4日,甘肃省洮河生态建设管护中心党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学习宣活动。“宪法宣传周”也随即拉开了帷幕。

集中开展宪法学习

    各党(总)支部围绕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通过单位公众号开展宣传。管护中心充分运用公众号向各单位干部职工和辖区林区干部职工推广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把法治理念融入到了每一位干部职工和林区群众的日常生活,切实增强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二是中心机关和各单位、各部门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党员活动日、主题党日等形式,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涉林草法律法规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并依托甘肃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组织全体干部中心进行学法测试。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宪法观念,提升依宪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认真开展宣传活动

管护中心联合洮河林区法院、洮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森林公安局洮河分局及基层各单位工作人员以现场讲解、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形式,深入到卓尼县街道、社区、各林务所、乡镇集市、农牧民群众聚集地向群众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森林防火条例》《安全生产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并针对群众法治需求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现场解答群众关注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让法治意识更加深入人心。据了解,此次基层各单位及普法宣传员为干部职工群众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册,悬挂宣传横幅35幅,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5000多份,宣传14场次,受教育群众达5000余人次,确保普法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了法律知识,增强了管护中心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今后,管护中心将持续对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以及辖区农牧民群众进行法制学习教育,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精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林区营造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