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 电 通 知
发往
局属各单位 签发: 单秉华
地址
局代电字[2012]1号
局属各单位:
元旦刚过,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了确保广大职工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管理局《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白林管字〔201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春节及近期有关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法定假日放假安排,局机关自1月22日—1月28日放假,共7天。1月21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正常上班。各单位根据各自工作实际自行掌握。
二、着力解决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改善民生,力所能及地为职工办实事、好事,认真组织开展好送温暖、下基层慰问等活动。
三、要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各单位要在元旦检查的基础上在本单位范围内再次开展安全大检查,对生产设备、生活设施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查找漏洞,排除隐患。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生产、巡山查林等方面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到安全生产、安全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公安分局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治安巡查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毒工作,确保办公区、家属区等警务管辖区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全局各单位务必要落实安全责任制,狠抓措施落实、消除安全防患,杜绝安全事故,确保万无一失。
四、要全力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森林资源管护口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加强爱岗敬业的责任意识。林场、公安分局、防火办、经警大队务必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安排,切实把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落到实处,确保管护人员到岗到位,务必要坚持24小时值班,严把站(点)关口,强化巡山查林,严防死守,坚决打击和防范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盗伐盗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行为。
五、各有车单位要强化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严禁驾驶员节日期间酗酒,严禁酒后驾驶。
六、宾馆及餐厅要注意食品卫生安全和防火防盗工作,确保游客食宿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七、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职工及家属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全力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各单位将值班安排情况于1月20日前报局行政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白水江林业局机关2012年春节值班安排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