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林管党字〔2017〕30 号
中共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委员会 关于印发《白龙江林业管理局 2017 年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党委: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 2017 年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方案》 经管理局党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 贯彻执行。
中共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委员会
2017 年 4 月 20 日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 2017 年党风廉政 建设巡察工作方案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深入推进林区党风廉 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相关规定,按照《白龙江林业管理 局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管理局党委 2017 年度工作 要点,结合林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巡察对象
迭部林业局、白水江林业局、南华林场
二、巡察时间
2017 年 5—6 月,每个单位集中巡察时间原则为 15 天。
三、巡察范围
(一)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其他县处级干部;
(三)延伸至下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四、巡察组织机构
(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永健 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蒋太明 管理局党委常委、副局长
成 员:汪 洋 管理局党委工作部部长
邢社贵 管理局纪委副书记、审计处处长
王小宁 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刘志江 管理局人事科教处处长
孙万洲 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处处长
龙永平 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局党委工作部。
主 任:汪 洋 管理局党委工作部部长
副主任:邢社贵 管理局纪委副书记、审计处处长
工作人员从管理局机关有关部门抽调。
(二)巡察组:
第一巡察组
巡察单位:迭部林业局
组 长:张 卿 管理局中心医院党委书记
副 组 长:李建强 管理局监察审计处副处长
向 立 管理局人事科教处副处长
成 员:伍 波 舟曲林业局纪委副书记、监察科长
第二巡察组
巡察单位:白水江林业局 南华林场
组 长:欧阳尔金 管理局信息中心主任
副 组 长:敬鹏程 管理局党委工作部副部长
杨 帆 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处副处长
成 员:韩尔林 洮河林业局纪委副书记
五、巡察内容
突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 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围绕“四个着力”,紧盯“三大问题”进行 巡察。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存 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 违、拉帮结派等问题;是否存在执行政策缩水走样,执行上级决 策部署搞变通或消极应付等问题。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履 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纪委监督责任不到位等问题;是否存在“三重一大”、权力运行监 控、局(场)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是否 存在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是否存 在项目审批、投资计划和资金安排方面权利寻租及监管缺失等问 题。
(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存 在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 “双十条”和管理局党委六项规定,违规接待、铺张浪费、公款吃 喝、公款旅游,设立“小金库”、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 公车私用、“吃空饷”,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问 题;是否存在工作作风不实,弄虚作假、吃拿卡要、推诿扯皮, 侵害职工群众利益等问题。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 违反组织纪律,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团结等问题;是否存在 不按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决定重大事项,搞“一言堂”独断专行等 问题;是否存在违规用人、带病提拔、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超 编制、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
(五)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廉洁 纪律、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 问题。重点巡察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这个关键少数,十八 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 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三种人”。
(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方面。突出政治巡察,着力发 现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是否增强。紧盯“三 大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 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
六、巡察程序和方式
(一)巡察准备
1.巡察通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以文件形式,向 被巡察单位发出巡察通知和工作方案,被巡察单位按照方案要求, 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培训学习。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巡察组成员进行巡 察前培训,明确巡察的目标任务、基本步骤、方式方法和具体安 排以及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等。
3.制定计划。巡察组向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信访等 有关部门征询被巡察对象相关情况,结合被巡察对象实际情况, 制定具体巡察日程安排。
(二)巡察预告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白龙江林业》网站发布巡察 预告,协助安排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
(三)开展巡察
1.发布公告。巡察组进驻后,在被巡察单位的显著位置张贴 巡察公告,明确被巡察单位名称、巡察内容、时间、办公地点、 巡察组成员和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等相关内容。
2.巡察动员。召开巡察工作动员大会,通报巡察工作安排和 具体要求。针对巡察内容对领导班子及成员、重要岗位负责人进 行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
3.听取汇报。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专 题汇报。
4.个别谈话。听取被谈话人员对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 评价、意见和建议。谈话范围为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下属 单位主要负责人等。
5.列席会议。巡察期间,巡察组列席被巡察单位有关“三重一 大”事项等方面的相关会议。
6.调阅资料。重点调阅、复制被巡察单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重要专题会议等资料;财务管理、项目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 审计报告等资料;选拔任用干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等方面的资 料。
7.实地调研。巡察组围绕巡察内容,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 深入基层单位进行调研,全面了解情况,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 建议。
8.受理举报。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和下一级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等。设立专用意见箱和电子 邮箱,由巡察组确定专人定期开启和接收。
9.问题核实。巡察组对巡察期间了解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 并对相关问题线索与有关组织、人员进一步核实。
10.交换意见。巡察组对巡察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与 被巡察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交换意见。
(四)巡察报告
巡察工作结束 15 个工作日内,巡察组采取定量、定性分析方 法获取巡察信息,形成巡察报告,向管理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 报审定后,专题向管理局党委常委会报告。巡察报告一般由存在 的主要问题、发现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三部分组成。
(五)巡察反馈 巡察工作情况及整改意见建议经管理局党委同意后,巡察组 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被巡察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和成员反馈情 况,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反馈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 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六)督促整改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巡察组书面反馈巡察工作情况及整改意 见建议后 15 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抓好整改,并在 2 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 情况报告经巡察组审定后,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组将视情 况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
(七)立卷归档 巡察组指定专人负责巡察资料的归档立卷。归档材料应包括: 被巡察单位的领导班子、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的汇报材料; 对被巡察单位班子及其成员重要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形成的专项报 告(包括调阅和复制的重要文件及资料);个别谈话后形成的谈 话记录;被巡察单位移交材料的签收单及材料目录;巡察组会议 记录以及其他需要归档的有关材料。巡察组在反馈工作结束后 1 个月内,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本次巡察的档案,任何 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涉密文件和资料。
七、巡察纪律
(一)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得随意表态 和下结论。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属于巡察职责范围内的重要问 题,应当了解而没有了解,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二)巡察组对遇到的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巡察 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和请示,不作个人表态。对发现的重要案件线 索进行深入了解,不直接处理被巡察单位的具体问题。
(三)巡察组对发现的问题不夸大、不缩小,反映情况要全 面准确,不回避和掩盖矛盾,不得隐瞒或歪曲、捏造事实。
(四)巡察组不接受被巡察单位超标准接待,不利用巡察工 作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涉足影响巡察工作人员形象的不健康活动。
(五)巡察组不得泄露、扩散巡察工作秘密,在巡察过程中 收到的信访举报材料,除需要进行了解以外,应根据情况按干部 管理权限分别交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处 理。
八、工作要求
(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组织协调和服务管理职 责,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向巡察组传达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负责巡察计划安排、各类材料起 草、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巡察公示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巡 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监督和管理。
(二)巡察组认真履行巡察职责,严格按照巡察内容和要求 开展工作,巡察组组长是组织实施巡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主 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等方面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 现、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三)巡察组对巡察结果分类整理,将巡察了解到的问题线 索、情况反映等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专题汇报后,按职能和管理 权限,及时分类移送。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违纪违规等方 面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全面从严治党、民主集中制、 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线索移交组织人事部门。其他问题移交相 关部门。
(四)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和党委工作部门对移送的案件或 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按照相关规定,该整改落实的督促被巡 察单位整改,该立案查处的严肃查处,涉及违法案件移交司法机 关处理。 (五)被巡察单位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主动与巡 察组作好组织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形成上下联动、相互 配合的巡察格局,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对弄虚作假、干扰巡 察,推诿扯皮、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人员责 任。
(六)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巡察工作 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 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 点问题,推动被巡察单位党风政风和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明显好转, 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