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白水江林业局委员会关于管理局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12-01     分享到:

      按照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8日至22日,管理局第二巡察组对白水江局进行了巡察,于2017年7月19日通报了巡察情况,并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白水江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迅速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就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局长任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白水江林业局关于整改落实管理局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的工作方案》,按照“务求实效、突出重点、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群众满意”的要求,列出106条整改落实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将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领导和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全局上下将整改落实工作与推进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类施治、领导督办、限时改进、定期督查,推动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一、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执行“六大纪律”方面的问题

      1.担当意识不够,组织纪律不强

      (1)针对“班子工作整体合力不足,个别领导干部工作缺乏主动性,担当意识和创新精神不强,在一些涉及具体的人和事问题方面,当老好人”的问题。一是通过常委会、局务会、班子会议等,班子成员充分交流思想、讨论工作,在思想上达成共识,统一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二是跟踪问效,定期召开班子会议,由各分管成员通报工作任务开展情况,党政主要领导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时限,成员共同研究改进措施,使每个班子成员有担子、有压力、有责任,全局上下工作落实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显著提高。三是召开领导班子会,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及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使班子成员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成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分析思想上的主观原因,全力克服和纠正“老好人”思想,全局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2)针对“个别领导性格急躁,工作方法欠妥,不同程度挫伤了部分职工群众的工作积极性”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政治学习,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局领导班子成员从白水江局工作实际出发,进行理性思考的能力,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得到提高。二是建立和完善交心通气制度,党政一把手之间、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沟通和交流,领导班子之间的配合更加融洽。三是建立和完善工作汇报交流制度,基层干部职工与局场领导通过工作汇报、思想交流,形成共识,上下互动、增进了解,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四是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提醒,领导干部性格急躁的缺点得到了纠正,自我克制能力不断提高。

      (3)针对“个别领导干部违反组织纪律,保密意识差,会上决策的重大问题通风漏气”的问题。通过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党章党规,进一步强化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增强了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的自觉性。目前,基本杜绝了会议决策重大问题时的通风漏气现象。

      (4)针对“个别干部职工不遵守上下班纪律,上班期间存在干私事、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的问题。一是制定并签订了《局机关科室量化考核目标责任书》,严格实行绩效考评,严格执行机关人员上下班打卡、签到制度,由纪委、办公室不定时进行查岗。目前,干部职工上班迟到、中途溜号,下班早退现象得到纠正,经多次检查,因出差或其它特殊原因未到岗人员均履行了正常的请销假手续。二是制定《白水江林业局 “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工作方案》,由党委工作部、办公室牵头,采取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局领导下基层随机抽查等方式,查处了部分不遵章守纪、不主动作为的突出典型,对管理松软、影响较差的科室和单位在有关会议上公开曝光批评,增强了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的工作责任性,营造了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2.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不细

      (5)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不够,与职工群众面对面交流谈心较少,职工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解决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白水江林业局领导干部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规定》,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联系点进行了调整,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检查各自分管工作、“两节”送温暖活动、护林防火蹲点、禁毒工作包片等,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工作调研。当前,局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均达到15天以上。三是坚持和完善白水江林业局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今年,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领中层干部到联系点均达到4次以上,看望慰问各自的2户结对帮扶困难职工家庭和2户精准脱贫联系户。四是在深入基层期间,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科级干部主动和职工群众沟通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力所能及的为他们排忧解难,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

      (6)针对“机关有的部门工作衔接协调不够,服务意识较差,存在推诿扯皮、办事推拉现象”的问题。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和“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开展了机关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机关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思想观念,协调配合的主动意识、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二是局党委、行政对重点工作的开展进行统一指挥,统筹谋划,分解责任,形成了各负其责、协调统一的监督制约机制。三是由纪检监察部门围绕突出问题开展效能督查,各科室对照检查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自己查、领导点、职工提,建立“三纠三促”专项行动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目前,整改落实已取得显著成效,机关工作作风持续好转。

      (7)针对“机关个别干部工作作风散漫,精神懈怠,不学习业务、不钻研政策,工作应付差事,疲疲沓沓,不作为、混日子”的问题。一是以机关党组织为主,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二是以管理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为主,结合职工大讲堂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机关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技能、服务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各部门人员的岗位责任,细化了分工,明确了每个工作人员具体职责,规定每项工作任务完的时限要求和绩效评价标准,激发机关工作人员的紧迫感和压力感。目前,混日子、不作为的不良风气正在逐步消除,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8)针对“对不作为、慢作为的中层干部处置不力,影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的问题。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和“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持续开展了整治“慵懒散”行动,切实加强了对不作为、慢作为干部的警示教育。二是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正在进一步完善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制度,将增加绩效考核比重,进一步加大考核奖励惩处力度,对不作为、慢作为、考核结果较差的干部,要进行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对考核结果差、在干部职工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进行组织处理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方面的问题

      3.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抓落实不够

      (9)针对“主体责任执行制度不严,未按规定要求履行职责,主管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及联系单位之间未签订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的问题。按照管理局党委要求,制定了目标责任书,于管理局第二巡察组在白水江局巡察期间,完成了整改落实工作,主管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及联系单位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并于9月上旬,进行了年中考核。

      (10)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较弱,班子个别成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有的领导干部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抓得不紧,对廉政建设苗头性的问题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将管理局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了班子成员、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制定每项工作开展的计划措施和时间节点,有效促进了目标任务有序有效落实。二是通过反复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领导班子的政治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摆正了全面从严治党与其它工作的关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同促进改革发展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考核。三是严格执行《白水江林业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与基层党组织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预防职务犯罪目标责任书》,层层靠实了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四是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重点科室和关键岗位进行了廉政风险排查,绘制权力流程图,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严防因权力失去监督、制度形同虚设而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同时,建立层层约谈制度,制定《年度纪委约谈提纲》和《约谈方案》,对全局58名副科级干部开展全覆盖廉政约谈,有力推动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4.党内政治学习教育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的不够好

      (11)针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整改力度不够,个别领导干部的整改措施不到位,存在走过场的现象”的问题。一是按照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要求,进行了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部分整改落实走过场、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作为本年度整改落实的重点任务进行落实,进一步加强了跟踪问效,取得明显成效。二是督促领导干部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查摆出的问题、管理局巡察发现的问题,督促领导干部制定了个人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力促整改落实取得更好的成效。部分整改还不到位、不彻底、职工群众仍不满意的问题,将继续列入“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和省委第六巡视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内容,力争整改落实更有成效,让职工群众满意。

      (12)针对“部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参加支部集中学习较少,学习笔记与支部记录不一致,存在应付检查的现象”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生活若干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制定完善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使“三会一课”正常化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了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增强了党组织的活力,使“三会一课”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三是进行了严格的年中工作考核,就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管理局巡察组反馈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进行了督导检查和考核考评,及时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基层支部开展集中学习和组织生活为了应付检查而弄虚作假的人和事,进行了严肃的通报批评,对相关党组织进行集中整治,目前,已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3)针对“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比较少,基层一线党支部和离退休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了以上第12条所确定的各项整改措施。二是博峪林场、中路河林场从一线管护站实际出发,不断创新组织生活方式,制定了《基层管护站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实施办法》,克服党员分散等不利因素,强化组织生活正常开展。三是为离退休党支部建立了党员活动室,并订购学习材料,全额返还党员党费,为其提供经费支持。相关领导和人员经常参加离退休支部组织生活,促使离退休党组织能够从实际出发开展各类党内活动,组织生活开始逐步走向正常化。

      (14)针对“个别局领导班子成员不主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甚至有些党员领导干部近年来从未参加过组织生活会”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从制度层面督促领导干部主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二是党委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后要将党员干部自己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在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会上进行说明,自我评判,自我剖析,并由班子成员和党员进行评议。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示范带头,以上率下,自觉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积极主动参加联系单位党组织的党内各项活动,以此带动了全局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正常化。

      (15)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流于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的问题。一是执行《白水江林业局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在11月份开展的党员民主评活动中,将严格按照党员民主评议的程序步骤、内容标准和公示通报等要求,采取群众评议、自我评议和党员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二是局党委对本年度党员评议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明确规定,要将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管理局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整改情况等作为评议的重点内容。明确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要深入基层一线,主动参加、精心指导和认真督查联系单位党支部的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并进行现场点评,提出意见。

      5.党建工作弱化、淡化、边缘化的问题仍然存在

      (16)针对“基层单位党组织抓工作落实不细不实,有做表面文章的现象”的问题。一是不断细化党建工作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创新考核方式方法。在年中考核中,不仅考核组织学习多少次、开展几次活动、宣传教育多少内容,而且通过民主测评、走访群众、效能测试等方式,考核党建工作取得的实际成效,从根本上纠正和防止抓党建工作不细不实、做表面文章的现象。二是年底将扎实开展好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由党委主要领导和联系单位领导现场点评,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是对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在年度考核中发现仍存在的不细不实问题,由党委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对第一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与本人绩效考核成绩挂钩,纳入绩效考核内容,或以调整岗位进行处理。

      (17)针对“局机关党支部设置不够合理,支部书记配备比较弱,有些支部没有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一是对局机关党支部进行了合理设置,现设3个支部,撤销原四支部,将主要分管办公一楼有关科室工作的两位副局长转入第三支部。二是在整改落实责任部门党委工作部的具体督促指导下,三个支部分别召开了党员大会,选举了新的支部委员会,推举了组织能力强的党员担任支部书记。

      (18)针对“党建工作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执行政策上紧下松,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的问题。一是通过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四个意识”,提高了党组织负责人的政治站位和政治担当。二是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极力克服和纠正“重结果、轻过程”的不良做法,实行强有力的跟踪督查和追责问效,切实在指导、督查、通报、整改、问责等环节做到务实认真。三是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与推动全局改革发展稳定等重点工作充分结合进来,同频共振,使基层党建工作在促进各项事业发展中彰显活力。

      (19)针对“基层一线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滞后,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引导、教育、培养不够,有的党支部多年未发展党员”的问题。一是按照《白水江林业局发展党员规划(2015—2017)》,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目标、要求和任务,将责任落实到基层组织、责任人。二是局党委工作部收集相关信息材料,全局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逐一建档,明确培养联系责任人,及时掌握培养教育动态,努力把一线的先进分子吸引到党组织的周围。三是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重点关注,督促所在支部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在工作上压担子,使其成为职工群众的“领头羊”,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引导、教育、培养,部分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表现有了很大的提高,为今后的党员发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6.纪检监察部门履职尽责不够到位

      (20)针对“人员配备不足,发现问题和查办案件的能力较弱,存在长期无线索、无案办的现象”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整合了人员力量,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是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大力宣传各项党纪党规,引导全局广大职工积极反映违纪线索。三是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经常深入到林场、产业单位,了解和掌握情况,力争发现问题线索。四是局纪检监察干部充分利用查处管理局转办案件的机会,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专业技能,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办案的水平和能力得到提高。

      7.对审计工作重视不够,整改落实不到位

      (21)针对“在2016年以前,审计部门履职不到位,七八年没有开展正常的内部审计工作”的问题。制定了《白水江林业局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由审计科、计财科相关人员组成内部审计工作组,对2015年、2016年、2017年博峪林场、中路河林场、白塬林场的天保资金使用情况、内部资产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对产业经营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产业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形成《白水江林业局财务内部审计报告》。此项工作将按照上级要求持续规范开展。

      (22)针对“审计监管缺失,近两年聘请第三方对灾后重建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针对审计单位提出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由相关部门限时限期整改。二是在建设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招投标法》,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三是对部份工程的变更鉴证单不规范问题,根据审计单位提出的意见,对工程鉴证单全面进行了清理,对没有填写日期的查阅施工记录进行了补填,签字不全的由相关人员补签字,鉴证单己全部清理整改完毕。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问题

      8.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

      (23)针对“党委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不够规范,‘三重一大’制度坚持不够,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由局务会议代替党委常委会议决策”的问题。一是在相关会议上反复学习了党委全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各基层党组织制定完善了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织有关会议的议事原则、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二是制定出台了《白水江林业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规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集体决策制度,对需要由党委会议研究决策的大额资金使用数额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局场两级党组织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

      9.选人用人视野不宽,程序不够规范

      (24)针对“常委会议讨论研究干部选拔提名程序不规范,党政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未落实”的问题。一是组织局场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委和管理局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实行“末位表态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党委常委会、局务会等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将做好酝酿沟通、征求意见等会前准备工作,作为议事规矩和制度确定下来。7月以来,在召开有关会议时,有关部门将需提交会议研究讨论事项的相关材料提前送参会领导阅知,让班子成员充分了解所研究讨论事项的相关情况,确保了在会上能够畅说欲言,充分发表意见,为党政主要领导末位发言提供了充分的参照依据。

      (25)针对“干部推荐汇总、选拔纪实、考察报告等基础性材料不规范、不完整”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要求,对2015年以来本局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以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会议讨论、公示、任职为主线,把每个环节的文字记录、文书档案进行了整理,对情况记实、考察报告等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原始记录材料进行了更改规范,并整理归档。二是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熟悉掌握了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和记实业务知识,确保能够准确记录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客观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的运行情况。

      (26)针对“对中层干部及重要岗位未按规定进行交流”的问题。在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中,为了保持管理岗位和人员稳定,此项工作暂不宜开展。目前,已对科级岗位和干部任职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做好了干部交流调整的前期准备工作,待国有林场改革过程中,干部编制和岗位稳定后,将参照《甘肃省重点岗位领导干部交流办法》有关规定,遵照管理局党委要求,对重点岗位科级干部按照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岗位性质进行有计划的交流任职。

      (27)针对“中层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从基层提拔干部比例较少”的问题。一是对目前58名科级干部从任职岗位、年龄、学历以及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进行研判分析,为下一步干部调整和选任打好了基础,以达到逐步改善中层干部结构的目的。对年轻干部采取压担子、压责任和岗位培训等方式加大培养力度,使之能够尽快胜任工作,顺利进行新老交替。二是把近年来参加工作的大专以上学历年轻干部安排在基层一线重点岗位,加强锻炼,增长才干,以备成熟后提拔使用。对一些政治素质过硬、有事业进取心、作风务实、凝聚力强干部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程序列为后备干部,重点进行培养。

      (28)针对“近年来提拔的年轻干部在基层锻炼不够,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问题。一是对部分年轻干部在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培养,各方面才干逐步得到提高,为下一步将有计划调整到基层工作打好了基础。二是下半年,安排了部分机关年轻干部下基层蹲点,亲自参与林场护林防火督查、森林抚育现场管理、禁种铲毒踏查、维稳安全等工作,使他们更加熟悉了林区基层工作、进一步了解了林区职工状况,不断积累和丰富了基层工作经验。

      (四)财务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10.林场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29)针对“林场固定资产未建立备查帐,存在固定资产流失的隐患”的问题。于2017年7月下旬,局制定了专项整改措施,按照局财务明细列出的固定资产帐,各基层单位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盘点,核实了账面资产和实物,建立了固定资产备查账,并根据使用情况建立了固定资产实物账,切实做到每一把椅子、每一台电脑落实到每一个人头上,真正做到了资产有人用就有人管,堵塞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

      (30)针对“有些单位记帐凭证填制不严格,会计业务手续不严密,有的基层单位会计凭证缺少经办人、财务责任人和审核人签字”的问题。一是对以前各年度所填的财务记账凭证进行了清理,对会计手续不严密的记账凭证重新进行了填制,完善了相关手续。二是对签字不全的记帐凭证,由当时经办的财务责任人和审核人进行了补签字。三是由局主管领导带队,于9月份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督促各单位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

      11.工程项目建设基础管理不规范,个别项目超预算、监管不到位,利用效果不佳

      (31)针对“灾后重建和棚改项目建设与初步设计批复内容不相符,合同签订不规范,工程资料缺失、不完整”的问题。一是由业务部门制定了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法律、法规以及《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基本建设项目暂行办法》,组织相关人员对灾后重建和棚改建设项目进行了“回头看”,按相关规定对照检查,对工程资料进行了系统性的整理,规范合同,查漏补缺,现已整改完成。二是将深刻吸取经验教训,在今后的建设工程项目中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相关责任,规范合同和工程资料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施工安全,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完成建设内容。

      (32)针对“公租房及附属工程项目质量监督不到位,有屋顶漏水现象”的问题。于2017年7月底,局组织房产科相关人员对公租房和附属工程项目全面进行摸查,对屋顶漏水等工程质量问题,按照《工程质量保修书》要求,由相关施工单位进行了维修处理。

      (33)针对“森林抚育项目没有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标,现场作业监管不到位,存在抚育质量问题”的问题。一是计划从2018年开始就森林抚育项目分标段在林区张贴招投标公告,除职工自己完成的任务外,以议标的形式进行招投标,并完善相关资料。二是对参与森林抚育管理指导的技术员、现场员、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施工技术培训和现场示范指导,使其熟练掌握了各项作业技术要点。三是创新管理模式,与现场员签订了施工质量责任书,并制作注明抚育方式方法和作业内容、施工技术要点及验收标准的现场员技术胸卡,以便及时对照检查。四是进一步加强了巡回指导和严格督查,实行完成一个小班,检验一个小班制度,验收结果由场分管场长、营林技术员、现场员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

      (34)针对“花庄坝电站论证预判不足,投资超预算,经营亏损”的问题。一是始终坚持安全生产原则,通过局前期整改安装了地质灾害滑坡观测监控系统,投入了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了监测作用,形成建立管理制度,严密监测,特别是极端天气,确保了职工和国有资产的安全。二是对隐患问题提前排查,及时处理,对前池进行了加固维修,确保电站经营能够正常化常态化。三是九寨沟“8.8”地震发生后,积极申报国家地震灾害恢复专项资金,实施花庄坝电站山体滑坡治理工程,目前已由省林业厅报省财政厅,待批复后实施。

      (35)针对“中路河林场花庄坝灾后重建管护用房长期闲置,作用发挥和利用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一是挖掘潜力,打造园林式的林场,请有关专家在花庄坝现场指导,确立苗木发展定向,并举办了盆景、花卉、园艺培训会。二是于9月份,组织相关人员到四川、陕西等地实地观摩调研,为充分开发花庄坝土地资源,发展珍贵苗木花卉种植开阔了视野、提供了参考。三是在文县周边旅游线路,制作了固定宣传牌,为进一步开发利用扩大了社会影响。

      12.林地管理存在隐患,依法打击力度不够

      (36)针对“地方政府修建产业致富路,毁林开荒、开山采石等非法占用林地现象依然存在,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的问题。一是组织资源林政科、林政稽查队、白水江森林公安分局组成联合工作组进入中路河林场进行专题调查,并将情况向地方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文县人民政府先后两次召集协调会议,根据会议讨论意见,由我局向管理局提交了《博峪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关于调整保护区功能区的报告》。按照管理局“在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禁止一切开发建设项目,实验区必须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等林业相关手续”的回复,目前,辖区内的产业路项目都已移交白水江森林公安备案,现都处于停工状态,并采取了动态监控防止恢复建设。二是先后四次联合文县国土资源局、水保局、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电力局、林业局、农牧局、中寨镇政府、石鸡坝镇政府等部门进行查封整治。同时由所在林场的林政部门带领所在管护站同志前往发生地进行制止、走访、拍照、取证后形成林政案件档案存档并移交森林公安派出所,局相关部门也建立专门的林政案件档案,并按季度及时上报送管理局。

      (五)维护职工群众利益方面的问题

      13.解决民生热点问题还不够

      (37)针对“灾后重建旧房拆迁、房屋修缮和新房分配上职工意见较多”的问题。一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按照《白水江林业局灾后重建房分配方案》和《白水江林业局棚改房分配方案》执行,以此得到了绝大数职工群众的赞许。二是以维护绝大多数职工利益为重,对极少数态度反复并有无理要求的职工,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38)针对“职工群众感恩教育工作做的还不到位,为职工办了大量的实事好事,部分职工群众却不太满意”的问题。一是各党组织、工会组织充分利用职工大会、职工大讲堂等机会,大力开展了以“感恩”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编印了《常怀感恩之心》宣传册,广泛宣传党的恩情、组织的关爱,使职工群众的知足感恩意识进一步得到提高。二是在实施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如国庆中秋慰问、安排职工体检等,局领导和相关部门都提前深入基层,进行了调查研究,充分征求了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力争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39)针对“博峪河受到金矿污染,博峪林场职工对生产、生活用水安全顾虑较大”的问题。一是博峪金矿已停止生产半年多时间,污染源消除。二是安排相关部门和博峪林场及时对生产生活用水进行取样化验,确保了职工群众的安全用水。

      目前,我局整改工作按照任务分解表,全力推进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职工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还存在部分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对整改落实抓的不硬不紧、整改落实向基层传导压力不够、联系群众和依靠群众欠缺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下一步,将以正风肃纪的的责任担当,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局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单位:中共白水江林业局委员会工作部,联系电话:0939—5528721。

   

  中共白水江林业局委员会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