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及《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满足我省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对标准的实际需要,发挥标准化工作在林草事业发展中基础性、战略性和引领性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甘肃省标准化条例》《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甘肃省林业和草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林草标委会”)现面向社会征集2024年度甘肃省林草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聚焦林草重大战略实施。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为主线,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聚焦“三北”工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坚持需求导向,积极开展省级林草地方标准研制,提供标准基础支撑。
(二)着力提升标准质量。注重与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协调配套,加大现行有效地方标准的整合修订力度,严把标准立项关口,提供高质量地方林草标准供给。
(三)充分发挥标准在林草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加快省级地方标准由追求数量规模向注重质量效益转变,进一步强化省级地方标准申报项目的前期预研,加强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技术研究、试验验证和效益评估等工作,攻关制定关键环节技术标准,着力健全与行业发展相协调配套的标准体系。
(四)强化标准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发挥好标准在链接科研与产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做好标准转化及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重点
(一)林草资源监测、保护所需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乡土树种草种培育、保护,种质资源库(圃)建设所需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森林、草原、荒漠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所需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四)林草有害生物防控,野生动植物、生物多样性保护所需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科学绿化、林草碳汇所需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六)地方标准精简整合与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中确定需要修订的标准,发布时间超过5年需要修订的标准。
三、申报要求
(一)省级林草地方标准制修订面向社会征集。各级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和个人均可向省林草标委会提出需要制修订的省级地方标准项目。
(二)省级林草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应加强项目预研,做好项目申报前的调研分析和相关试验、验证、论证工作,筛选高质量标准。所申报标准应为执行国家、省级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过程中成果的总结凝练。省林草局、省林草标委会对标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评估。
(三)标准起草人员必须是项目参与人员,人数不超过10人,起草单位不超过5家。
(四)申报材料发至邮箱,申报项目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四、申报材料
(一)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见附件)。应填写完整、内容详实。制修订项目应在《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的“主要技术内容”一栏中重点阐述技术内容的可行性、先进性、适用性。
(二)地方标准草案。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应认真起草标准草案,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的主要内容,格式应符合GB/T 1.1-2020的规定。
(三)编制说明。包括任务来源、背景意义、标准编写依据、编制过程、标准主要内容、贯彻标准的措施等方面。
(四)主要试验、验证报告。标准制定过程中所做的试验研究、分析验证。
(五)调研报告。重点阐述调研范围、标准化对象产业发展状况、国内外标准情况、标准解决的问题、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协调性、标准实施效益评估等内容。
(六)其他材料。项目任务书、成果登记及与标准相关的品种审定证书、品种登记证书、品种推广证明、有关的专利、科技项目支撑等材料。
五、项目管理
(一)标准起草单位要严格按照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中明确的标准名称编制标准,不得随意变更标准名称、标准适用范围等。
(二)强化地方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按照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中明确的期限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需要延期的应在项目周期期满前1个月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经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未提出延期申请的,项目周期期满后计划自动终止执行。
附件:甘肃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
联系人:李智燕
电话:13359466267
邮箱:gslincaobzh@163.com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