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江管理局工会委员会及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24 浏览量: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遵照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确定的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工作任务,围绕林区发展改革稳定工作大局开展活动,主持管理局工会日常工作。

  2.贯彻执行全国总工会、省工会总和全林区工会代表大会决议,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指导全林区各级工会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全面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3.指导全林区各级工会的自身建设和改革,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不断完善工会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4.抓好林区工会组织建设,健全工会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

  5.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代表和组织林区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局务公开和其他形式,参加林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6.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依法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

  7.参与职工劳动争议调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承担职工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工作,接待调处职工来信来访,建立健全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

  8.对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管理局党政组织和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诉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9.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建立职工扶贫解困基金,健全完善特困职工档案,协助上级工会和同级行政对困难职工家庭进行有效扶助。

  10.动员林区广大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参加林区各项建设,积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努力调动职工积极性、创造性。组织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11.负责制订林区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计划,配合上级工会做好林区直属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参与制定林区职工专项技能培训计划。

  12.负责指导林区工会组织加强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民主、法制、纪律教育以及科学、文化、技术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和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13.加强工会职工之家建设,组织林区职工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推进林区文化、职工文化建设,促进林区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

  14.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15.负责管理局工会经费、工会资产的管理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开展工会财务预决算和经济活动的审查,负责工会经费和各项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下级工会领导人离任审计工作,指导各级基层工会加强财产管理。

  16.积极参与管理局行政决策。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搜集、整理、传递和上报工会工作信息和职工思想动态,为管理局党政组织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白龙江管理局工会委员会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室三部)

  一、工会机关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管理局工会所部署工作的督查指导和综合协调;

  2.负责反映林区工会工作及职工队伍的重要情况与动态;

  3.承担管理局工会召开的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4.协助工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的起草;

  5.负责工会机关日常文件、业务材料的审核把关和制作、分发工作;

  6.负责日常文件、报刊的收发、传阅和管理,做好文书立卷归档工作;

  7.负责工会机关行政管理、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信息、统计工作;

  8.协助领导做好各内设机构的业务协调,承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权益保障和民管文体部工作职责

 

  1.负责林区困难职工档案信息的管理和更新工作,准确掌握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及时反映困难职工群体的动态;

  2.指导和组织实施送温暖工作,维护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结合林区实际创新帮扶工作机制;

  3.承担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监督检查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约情况;

  4.负责参与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重大劳动关系纠纷的预防、协调和处理;

  5.负责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指导基层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培训劳动争议调解人员;

  6.负责工会组织职责内安全生产基本业务,参与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落实职工职业劳动保护规定。

  7.承担职工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负责职工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8.负责管理局工会“民情办”具体业务,指导下级“民情办”日常工作;

  9.负责指导民主管理和局务公开和合理化建议工作,指导职工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10.负责组织开展林区大型文体活动,丰富林区职工文化生活。

 

  三、组织宣教和经济技术部工作职责

  1.负责工会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修订制作和考核工作的落实;

  2.负责指导直属工会组织的会员管理、组织发展建设和换届选举工作;

  3.负责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

  4.负责林区工会干部的培训教育及其业务考核工作;

  5.负责指导“职工之家”建设及其培养、推荐、申报和管理工作;

  6.负责制定工会年度宣教工作计划和任务,落实宣教工作任务;

  7.负责《白龙江林业》网站工会网页维护更新工作,发挥宣教阵地作用;

  8.负责指导林区职工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9.负责职工技能专项培训、素质提升、劳动技能竞赛工作;

  10.负责办理交由本级工会组织评先选优的业务及其管理工作;

  11.负责指导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加强林区工会组织各项制度建设;

  12.负责工会组织建设的日常业务,准确填报月报、季报和年报。

 

  四、财务管理和女职工部工作职责

  1.协助同级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2.负责按照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办理工会财会业务;

  3.负责编制工会财务预决算计划,审批直属工会财务预决算,并监督执行;

  4.负责落实财务民主和公开工作,提出改进财务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5.协助经审委完善经费管理制度,开展工会经费的审查和审计工作;

  6.负责指导女职工组织建设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工作;

  7.参与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组织策划各类大型女职工活动;

  9.承担管理局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