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工会 关于林区“职工书屋”建设工作的意见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30 浏览量:
白林管工字〔2014〕 号

 

 

 

 

 

 

 

 

 

 

 

 

白林管工字〔2014〕25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工会

关于林区“职工书屋”建设工作的意见

 

局属各单位工会:

为进一步全面提升林区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保障职工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管理局工会根据《甘肃省总工会关于加强“职工书屋”建设 推进职工素质工程的意见》(甘总工发〔2014〕28号)精神,结合林区实际,就林区“职工书屋”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单位工会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职工书屋”建设的重要意义

在全林区开展“职工书屋”建设工作,是工会组织贯彻全国总工会《全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五年规划》,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推动林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满足职工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基础工程。对于全面提升林区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保障职工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激发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准确把握“职工书屋”建设的指导思想
  林区“职工书屋”建设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不断改善一线职工的学习条件为目标,普及科技知识,传播先进文化,让书籍走进职工生活,让阅读成为职工习惯,进一步提高职工队伍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技术技能素质,着力塑造新时期高素质职工队伍,为实现林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内在动力,为推动甘肃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积极的贡献。

合理确定“职工书屋”建设的工作目标和标准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总的统一要求,林区“职工书屋”建设,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从2014年起,四个林业局分别在一线职工或下岗再就业职工相对集中的基层单位,每年新建或改建1个职工书屋,其他各直属单位于2015年各建一个“职工书屋”,到2016年底使全林区自建“职工书屋”总数达到15个以上逐步形成阅读条件比较完备,广泛覆盖职工群众的读书设施网络。

(二)建设标准
  1、有固定场所,书屋的房屋由所在单位解决。
  2、每个书屋藏书量原则上不少于1500册报刊10种以上,有可上网的电脑,配备必要的书橱或书架和管理专用电脑一台并配备能满足10人同时阅读的桌椅等基本阅览设施。
  3、每个书屋应悬挂统一标牌,书屋管理制度和借阅制度上墙,并备有出版物登记簿、出版物借阅登记簿、出版物需求登记簿等簿册,配备图书电子管理系统。
  四、坚持“职工书屋”建设的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要使“职工书屋”成为新时期工会组织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有效载体,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平台阵地,通过提供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开展丰富的阅读学习活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弘扬工人阶级优秀品质和劳模精神,加强对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宣传教育,积极培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风尚。

2、坚持立足基层、服务职工。要坚持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职工的原则,以一线职工为主要服务对象,在提供多样化的精神文化产品的同时,加强科学文化、技术技能方面的读物及相关文化设施的配备,把服务职工同教育引导职工结合起来,推动职工文化和企业文化繁荣发展。

3、坚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各单位工会要把“职工书屋”建设资金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在建设资金、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要主动寻求社会支持,协调各基层单位把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等资金投入到“职工书屋”建设中来,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基层。要采取“多条腿走路”的方式筹集“职工书屋“建设资金。要切实组织好以“捐一本好书、献一片爱心”为主题的捐书助读活动,鼓励党政干部、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向“职工书屋”捐赠图书。

4、坚持因地制宜、分步实施。要从单位的实际出发,既注意满足职工群众的学习需求,又注意积极争取行政的支持,从场地、资金、人员等方面提供便利。各单位自建“职工书屋”,既要争取资源,又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可结合林区实际开展图书角、流动书箱、小型图书室等灵活实用的方式,为一线护林点站职工提供阅读学习条件,在场地面积、基础设施和藏书量方面边建设、边使用、边完善,循序渐进,逐步提高。

5、坚持效用为先,为职工提升素质服务。要进一步拓展“职工书屋”在职工文化建设方面的功能,把图书利用情况、活动开展情况、职工群众参与情况等作为重要标准,不断增强职工书屋的活动力,引导、激发和帮助广大职工读书成才,使“职工书屋”成为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的重要载体,成为工会服务职工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职工的精神文化家园。要进一步发挥“职工书屋”的教育培训作用,使之成为团结和凝聚职工群众的重要阵地,成为工会提高职工素质、推进职工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

、认真做好“职工书屋”建设的检查验收工作
  “职工书屋”年度建设任务完成后,建设单位工会申报验收,再由管理局工会按照标准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职工书屋房舍、配备的出版物、基本设备、管理制度制定和公示、管理员人选、书屋使用情况等。验收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类。验收不达标的书屋,由所在单位按照有关标准继续建设,完工后可重新申报验收。

六、全面加强“职工书屋”管理工作
  1、每个书屋至少配备一名能熟练操作电脑、文化素质较高、热爱图书管理工作的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2、做好图书管理,架上书籍及报纸、期刊等分类清晰、摆放整齐,图书资料及时准确排列录入,图书电子档案等信息定期备份数据。
  3、书屋实行免费借阅,为职工提供统一制作的图书借阅证(或用工会会员证替代),开放时间要充分满足职工借阅需要,各单位可根据职工上下班时间自行安排确定。
  4、各单位要确定一名领导同志分管书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并及时研究解决书屋运行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探索有效工作机制、长效管理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书屋高水平建设、长期稳定运行。
  5、各单位要加强职工书屋与职工之家、俱乐部等其他职工文化阵地资源整合。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书屋管理办法,包括书屋管理、读者须知、借阅证的发放及管理、图书借阅管理、图书赔偿管理等方面内容,认真做好书屋日常管理工作。2014年起“职工书屋”建设和管理工作将纳入工会年度考核内容进行重点考核。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工会委员会    

2014年6月24日  

 

 

 

 

 

抄送:省总工会、本局工会主席、副主席,存档(2)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工会              2014年6月24日印发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