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林区职工参加全省工会劳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的法律素质,根据《甘肃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工会劳动法律知识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总工办发﹝2014)47号)精神,管理局工会决定组织全林区职工参加全省工会劳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中国工会十六大和省总工会十一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宪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林区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林区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实施,为全面建成林区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竞赛内容
竞赛的主要内容是:《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业病预防法》、《安全生产法》、《失业保险条例》、《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甘肃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甘肃省集体合同条例》、《甘肃省厂务公开条例》、《甘肃省职代会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
试题由省总工会劳动法律知识竞赛领导小组负责编制。每一部法律法规围绕其核心内容列编5—10道竞赛试题、15—20道竞赛参考试题,纳入竞赛活动的选题范围。
三、参赛对象
林区企事业单位全体在职职工。
四、竞赛形式、时间安排及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及活动内容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筹备阶段(2014年7月中旬至7月下旬)。各单位按照竞赛涉及的法律法规内容购置、编印、或下载打印学习资料,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安排部署,层层动员开展学习宣传,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发动和号召广大职工积极参加,掀起学法、懂法、用法的热潮,为竞赛活动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初赛阶段(2014年8月上旬至8月下旬)。由各单位组织全体在职职工参加笔试答题竞赛活动,重点学习内容问答题及试卷由管理局工会根据参赛人数统一印制,各单位组织专人按照标准答案统一阅卷。管理局工会适时开展抽检工作。
阅卷结束后,根据初赛个人成绩和活动组织情况,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评奖,对优胜者和组织者予以表彰奖励。并从本单位选拔3名优秀队员组成本单位的代表队,参加下一阶段全林区的竞赛。
第三阶段:复赛阶段(2014年9月上旬至9月下旬)。由管理局工会组织,在兰州举办,由12个代表队参加,竞赛结果由评委会现场打分确定。
复赛设个人必答题、抢答题、小组必答题、风险题和加赛题五种题型。
复赛设团体一等奖1名,团体二等奖2名,团体三等奖3名。由评委会根据各参赛队现场得分情况依次评出,分别奖励团体一等奖3000元、团体二等奖2000元、团体三等奖1000元,并颁发奖牌证书(复赛阶段竞赛规则附后)。
第四阶段:决赛阶段(2014年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在前两轮比赛的基础上,根据各参赛队队员的综合素质和现场答题表现,评选出4名队员组成白龙江林业管理局代表队,参加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由省总工会组织的全省工会劳动法律知识竞赛。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知识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管理局工会成立组织林区职工参加全省工会劳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竞赛评定工作。
组 长:王虎成 管理局党委常委、工会主席
副组长:高惠龙 管理局工会副主席
武 刚 管理局工会副主席
成 员:王孝平 杨敬恩 马 瑙 周 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管理局工会权益保障和民管文体部,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参与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管理局工会副主席武刚同志兼任。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工会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好牵头工作,加强与本单位党委、行政的沟通合作,成立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抓好具体落实,确保此次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各单位工会在初赛结束后,要把竞赛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和本单位参赛队队员、领队名单于2014年8月30日前报管理局工会知识竞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精心组织。要以竞赛活动为载体,把这次竞赛活动作为全林区职工普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契机,防止为了单纯竞赛而竞赛。要购置相关法律文本,收集知识资料,事先组织广大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在广泛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全体职工参加笔试答题竞赛活动,选拔优秀者组建本单位代表队参赛,在时间上要给予适当的保证。
3、加强宣传。各单位工会要综合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对本次工会劳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宣传报道,形成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扩大工会劳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附:复赛阶段竞赛规则
复赛阶段竞赛规则
1、复赛由12个基层单位的12支竞赛队伍参加。每队由3名队员组成。各队的台号顺序抽签决定。
2、个人必答题:由各参赛队员按座次顺序,每人依次回答。每题分值为10分,答题时间为20秒,答对加10分。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内容不完整、答错题或不能回答的不得分。答题过程中其他队员不得提示或暗示,否则视为违规,违规不得分,此题作废。
3、抢答题:每题分值10分,答题时间为20秒,答对加10分。各参赛队在主持人宣布“开始”后方可抢答,可由队中任意一名队员作答。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内容不完整、答错题、不能回答或提前抢答均视为违规,违规则扣10分
4、小组必答题:每题分值20分,答题时间40秒,答对加20分。可由参赛队任意一名队员回答,其他队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充。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内容不完整、答错题或不能回答的不得分。
5、风险题:设20分、30分、50分三个分数段,答题时间为60秒。各参赛队自由选择不同分值的题目,按抽签题号决定所选答题目,可由任意一名队员回答,其他队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充,答对加相应的分数。在规定时间内答错题或不能回答倒扣相应的分数,有争议的分数最终由评委会给出分数。
6、加赛题:加赛题是在参赛队发生积分相同情况下使用的题型,以抢答的方式进行。先抢到答题权并答题正确的参赛队胜出。加赛题每题分值10分,答题时间为20秒,答对加10分。参赛队在主持人宣布“开始”后方可抢答,可由队中任意一名队员作答。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内容不完整、答错题、不能回答或提前抢答均视为违规,违规则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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