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林管工字〔2015〕70号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工会
关于印发《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工会委员会职工合理化建议评审奖励办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工会:
现将《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工会委员会职工合理化建议评审奖励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工会职工合理化建议评审奖励表
2015年11月10日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工会委员会 职工合理化建议评审奖励办法 为了推进林区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有序开展,切实提高职工合理化建议工作实效,根据《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林区职工合理化建议工作的意见》(白林管工字〔2015〕35号),结合林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的合理化建议,是指林区职工提出的节约成本、改进工作流程或管理创新的合理化建议,以及技术改进、产业开发、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构想和方案。
第二条 林区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的主题林区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紧紧围绕林业生态建设,以加强生态保护、培育发展林业后续产业、改善民生、提高营造林质量、提高管理水平、提高职工素质、提高经济效益、提高职工收入为主题,主要包括:森林管护、护林防火、营林造林、种苗生产、产业开发、民生改善、技术革新、基础设施建设、内部管理和改革创新等方面。
第三条 林区职工合理化建议的受理范围
1、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及安全措施的改进。
2、技术创新、作业方式的改进。
3、产业开发项目建设构想和方案。
4、工具、设备、仪器的改进。
5、原辅材料、能源节约和三废利用的建议。
6、降低成本与费用,提高职工收入和工作生产效率的建议。
7、市场开拓及营销方案或措施的建议。
8、提升客户满意度的改进措施或方案。
9、美化单位环境,提高单位内外部形象的建议。
第四条 林区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实行分级受理、分级审查、统一评估论证、统一表彰奖励的工作程序。
1、合理化建议的受理
(1)职工可随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填写《白龙江林业管理局职工合理化建议提交受理表》交所在单位工会。必要时应附图纸、数据、资料等。自填表之日起,建议提出人有义务向单位详细说明建议情况和相关问题。
各单位工会负责各类建议的征集、审查、登记、传递、存档等日常工作。
(2)《白龙江林业管理局职工合理化建议提交受理表》由各单位工会统一印制存放,职工可随时领取填写。如职工书写或表述有困难,可委托他人代为填写。
2、合理化建议的审查
(1)各单位工会将受理的职工合理化建议提交本单位合理化建议工作领导小组立项,并及时跟进相关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2)各单位要成立专门评估小组,组织专家对合理化建议的立项和预期结果以及合理化建议的可行性、先进性、有效性和可借鉴性进行评估和论证。
(3)对正式受理的合理化建议,要落实建议执行部门和主办人。
第五条 对已经采纳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合理化建议,应评定等级给予相应的奖励。要根据建议执行部门和主办人的反馈意见,及取得的经济效益等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等级,报单位合理化建议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六条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等级,按其重要性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分为四级: A级:重要的、创新性的,有科学依据,可行性强,经济效益高。 B级:较重要的、改良性的,目的明确,有可行性,投入少,见效快。 C级:一般性的,针对解决个别问题,内容清楚,可操作性强。 D级:对现有正常管理或经营有所改善,作用和效益较小。
第七条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标准
1、一般性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标准:
(1)评定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每项建议发给500元奖金。
(2)评定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每项建议发给300元奖金。
(3)评定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每项建议发给200元奖金。
(4)评定为D级的合理化建议,每项建议发给100元奖金。
2、重大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标准:
(1)合理化建议被单位采纳并创造经济效益且可计量的,由单位按当年度所获得效益的10%予以奖励。
(2)合理化建议被单位采纳并节约开支且可计量的,由单位按当年度所节约开支的10%予以奖励。
第八条 本办法由管理局工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