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局(场)务
公开工作自检汇报
局厂务公开领导小组:
根据甘肃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甘厂开办字(2014)1号《关于开展2014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局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基层历时15天,采取走访调查了解、查看基础台账、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形式对四个林业局、河西局、中心医院等6个县处级单位和12个科场级单位局(场)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检查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林区局(场)务公开工作自检的主要内容
本次局(场)务公开工作自检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局(场)务公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2、局(场)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3、局(场)务公开工作开展创新情况、局(场)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情况;
4、《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甘肃省厂务公开条例》、《甘肃省集体合同条例》和《甘肃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
5、各单位局(场)务公开工作的打算;
6、各单位对局(场)务公开工作的建议。
二、林区局(场)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组织健全,职责明确。
林区各级党委、行政、工会都能高度重视局(场)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能够建立并按照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局(场)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各单位成立了由党政工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由党委工作部、纪检、监察、计财、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场)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场)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各单位工会具体负责处理局(场)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个别单位还成立了由纪委、监察、工会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局(场)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工作。有力地推进了局(场)务、段务、院务、校务、所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用负责、部门各负其责、工会牵头组织、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通力合作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管理规范,制度健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甘肃省厂务公开基本规范》精神,建立局(场)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局属洮河、迭部、舟曲、白水江林业局和河西综合开发局都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局(场)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公开原则、主要内容、主要形式和运行机制,制定本单位《局(场)务公开实施细则》。林区各单位都能认真执行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制度、企业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职代会团(组)长联席会议制度和情况通报会制度等,不断完善和规范各项制度和运行机制,有力地推进了局(场)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目前,管理局所属12个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白龙江林业管理局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均建立健全了职代会或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制度;各单位对涉及与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都能公开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纪律和办事结果以及监督电话等。在健全组织,规范运作的同时,积极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工会工作公开,维护了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内容明确,重点突出。
各单位局(场)公开的内容明确,重点突出。各单位局(场)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1、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
主要包括:年度发展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经营状况;生产经营重大决策、财务予决算;天然林工程专项基金的使用情况;森林资源管理与管护情况;企业经营涉及的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计划及执行情况;产业项目开发建设情况;企事业单位改制方案及承包、出租、兼并、破产、拍卖方案;辞退和处分职工的情况和理由;《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及劳动争议。
2、涉及职工利益方面的问题。
主要包括职工购房,房改方案及集资建房使用管理情况;职工提薪晋级及工资分配情况;职工养老金以及其它社会保障金缴纳情况;岗位职责及办事程序等重要规章制度,劳动保护措施和职工培训计划;专业职称评聘、评优评先情况;水电、子女入学等收费标准及使用情况等。
3、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需要公开的内容。
主要包括:企业领导干部工资、住房、用车、通讯工具的使用情况;业务招待费及其它重大开支项目;职代会评议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情况;中层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领导干部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企(事)业领导任期和离任审计情况等。
(四)形式多样,切合实际。
1、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局(场)务公开的主要载体,始终把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落实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规范职代会程序,认真落实职代会各项制度,基本做到了局级一年一次,场级半年一次的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制度及职代会联席会议制度。凡属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各单位都能够提交职代会或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如所属单位的《下岗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等,都要经职代会或职代会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和稳定劳动关系,四个林业局和河西综合开发局均制定了《职代会实施细则》,及时召开职代会,由各局工会代表职工与行政签订《集体合同》,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河西综合开发局祁连酒业公司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之中,建立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理顺了职代会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关系。充分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作用。各单位在内部管理中始终把“人、财、物”管理公开,消除了职工心中的“疑点”,规范了企业行为,避免了滋生腐败。
2、坚持党政工联席会议、局(场、段)务会、职工座谈会、民主生活会等民主议事制度和重要事项公示、通报及局长接待日等不同形式的公开制度。尤其各单位在近两年干部任用上,做到了民主推荐、任前考核、集体酝酿、民主决策和张榜公示。
3、充分利用局(场)务公开栏、广播、电视、通讯、公开箱、内部网站、内部刊物等形式进行局(场)务公开。如:对管理局、各林业局领导和部门所负责的工作内容及职责,在白龙江网站上进行公开,方便职工群众办事,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各单位结合先进性教育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印发执行,提高了制度的透明度。
(五)履行职责,加强督查。
按照《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局(场)务公开实施办法》和工作标准,各单位推行目标责任管理,将局(场)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工会年度考核,促进了工作的落实。为了强化监督,保障实施,管理局把有效的监督建立在单位一体化考核之中。每半年检查一次,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不按规定实行局(场)务公开的单位、部门,取消当年评先选优的资格,有力地促进了局(场)务公开的工作的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
我局推行局(场)务公开工作,体现了民主,凝聚了人心,促进了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了改革发展和稳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十个方面:
1、个别单位对局(场)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领导不力,没有站在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加强民主管理、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性。表现为工作主动性不强,自觉性不够,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有的处于应付状态。
2、发展不平衡。从局(场)务公开工作的情况看,个别单位流于形式。
3、林区三级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工会不利于正常工作的开展,不能很好的体现厂务公开“党委领导、行政主办、工会监督”的原则。
4、有的单位监督机制缺乏刚性,检查少,监督少。
5、个别场级单位人员变动后没有及时调整局(场)务公开组织机构。
6、个别场级单位没有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细则或办法。
7、林区各单位局(场)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单位在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办公经费等方面都没有达到规定要求。
8、局(场)务公开的规范性、形式的多样性、职工的广泛参与性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9、个别单位局(场)务公开民主管理没有专项的工作记录,不便于上级组织工作检查。
10、有的单位职代会没有及时或按规范要求召开。
四、今后局(场)务公开工作的打算和建议
在今后的局(场)务公开工作中,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群众路线教育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林区的总目标,按照《甘肃省2014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安排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抓好典型、规范管理,抓好落实、务求实效,促进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建立,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努力使我局局(场)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
现就我局局(场)务公开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要充分发挥职代会、党政工联席会议作用。真正落实各项职能。
2、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局(场)务公开工作的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局局(场)务公开的各种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工作记录和基础台账等。
3、局属各单位要对局(场)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对照《甘肃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办法》及时发现问题、查找问题、解决问题。
4、建议按照“党委领导、行政主办、工会监督”的基本原则,将管理局局(场)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到局行政部门,同时成立由局纪委、监察、工会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局(场)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局(场)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
以上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局(场)务公开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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