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林管工字〔2015〕52号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工会
关于上报局(场)务公开具体内容及事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工会:
为进一步规范林区局(场)务公开工作,提升各单位民主管理工作的质量和实效,现按照《甘肃省厂务公开条例》和《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局务公开实施办法》,现就做好局(场)务公开目录整理工作通知如下:
局(场)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是加强企事业单位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
工会是局(场)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主要协调组织。林区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局(场)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积极同党政组织协调,认真做好局、场两级以及(院、校)务公开目录整理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把林区局(场)务公开工作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二、局(场)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企(事)业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
1、企(事)业年度发展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经营状况;
2、生产经营重大决策、财务预、决算,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
3、天然林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4、企业经营管理涉及的物资采购供应、工程招投标,计划及执行情况;
5、企(事)业改制方案及承包、出租、兼并、破产拍卖方案,职工下岗分流安置等企业内部重大改革措施,辞退和处分职工的情况和理由;
6、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及劳动争议。
(二)涉及职工利益方面的问题。
1、职工住房建设、分配方案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管理情况;
2、职工提薪晋级及工资、奖金分配及奖罚情况;
3、职工养老金以及其它社会保障金缴纳情况;
4、福利基金、公积金、公益金使用情况和方案;
5、保险福利,劳动保护措施和职工培训计划;
6、专业职称评聘、评优评先情况;
7、水电、子女入学等收费标准及使用方案。
(三)企(事)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1、企业领导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兼职、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使用情况;
2、业务招待费及其它重大开支项目;
3、职代会民主评议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情况,中层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以及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4、企(事)业领导任期和离任审计结果。
三、分级落实,明确责任
各林业局级、场级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公开的主要内容逐项落实本局(场)务公开具体内容、形式、范围、责任部门;管直单位按照业务特点和实际,确定院务、校务等公开内容、形式、范围、责任部门。各单位务于8月底前上报管理局工会。
附件:1、局务公开目录 ;
2、场务公开目录 ;
3、(院、校)务公开目录 。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