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和2014年度会员评家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30 浏览量:

 

 

 

 

 

 

 

 

 

 

 

 

白林管工字〔2014〕48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工会

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活动和2014年度会员评家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工会:

为了进一步推动“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工会工作群众化、民主化、制度化、法制化根据《甘肃省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甘总工发(2010)82号)和甘肃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会员评家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甘总工办发〔2014〕84号)要求管理局工会决定从2014年起,在局属各单位工会范围内全面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现将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和2014年度会员评家工作情况自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有关事项

1、会员评家的对象:局属各单位的工会、工会主席、副主席。

2、会员评家的总体目标:从今年起,局属各单位工会必须全部建立会员评家机制,使会员评家机制的覆盖率达到100%。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完善,积极探索开展会员评家的有效形式和途径。

3、会员评家活动的开展时间:会员评家活动每年必须至少开展一次,于当年12月2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单位工会自定。

4、会员评家的基本内容:包括评议基层工会和评议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两方面。具体内容详见《甘肃省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P2-3

5、会员评家的方式和程序:详见《甘肃省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P4-5)。

6、会员评家的组织领导及要求:

(1)各级工会组织要把会员评家作为推进基层工会群众化、民主化建设,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提升工会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一项重要制度和措施,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部署开展工作,加强监督指导,推动建立职工之家活动深入开展的长效机制。

(2)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宣传会员评家的重要意义,引导会员群众正确把握会员评家的内容、方法和程序,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加会员评家活动,防止建家评家中的形式主义,真正以会员群众的满意度评价工会工作和工会干部,保证会员评家工作健康发展。要注重发现、培养开展会员评家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利用工会组织的宣传阵地和社会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为会员评家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氛围。通过经验交流、学习观摩等多种形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工作。

(3)各级工会组织要把会员评家与坚持完善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工会重点工作落实、难点工作突破结合起来,探寻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长效机制各级工会领导机关要加强对会员评家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组织自查、互查、抽查,适时进行通报,确保会员评家取得实效。

二、2014年度会员评家工作情况自查安排

1、自查内容

局属各单位工会要围绕开展会员评家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年度自查。总结成绩,发现典型,找出不足,提出对策,完善措施。自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本单位所属基层工会开展会员评家活动覆盖情况,

包括数量、比重、主要特点等。

(2)本单位推动开展会员评家工作的主要做法、工作思路、保障措施、激励机制、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等。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4)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2、自查要求

(1)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自查工作,要在深入调查、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形成体现自查内容和有数据分析的自查报告,同本级工会填报的甘肃省基层工会会员评家民主测评表、甘肃省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民主测评表、甘肃省基层工会会员评家民主测评结果报告表一起,于2014年12月30日前报管理局工会。

(2)根据各单位工会评家自查自检和管理局工会检查情况,管理局工会将向省总工会推荐1个会员评家活动有特色、成效明显的基层工会评选模范职工之家。

(3)各单位工会要把开展会员评家工作自查与完善基层工会民主制度,保障会员权利,落实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结合起来,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甘肃省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甘总工发(2010)82号)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抄  送:本局工会正副主席、组织宣教和经济技术部,  

存档(2)                    共印18

白龙江林管局工会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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