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林管工字〔2014〕48号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工会
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和2014年度会员评家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工会:
为了进一步推动“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工会工作群众化、民主化、制度化、法制化。根据《甘肃省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甘总工发(2010)82号)和《甘肃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会员评家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甘总工办发〔2014〕84号)要求,管理局工会决定从2014年起,在局属各单位工会范围内全面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现将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和2014年度会员评家工作情况自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有关事项
1、会员评家的对象:局属各单位的工会、工会主席、副主席。
2、会员评家的总体目标:从今年起,局属各单位工会必须全部建立会员评家机制,使会员评家机制的覆盖率达到100%。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完善,积极探索开展会员评家的有效形式和途径。
3、会员评家活动的开展时间:会员评家活动每年必须至少开展一次,于当年12月2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单位工会自定。
4、会员评家的基本内容:包括评议基层工会和评议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两方面。具体内容详见《甘肃省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P2-3)。
5、会员评家的方式和程序:详见《甘肃省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P4-5)。
6、会员评家的组织领导及要求:
(1)各级工会组织要把会员评家作为推进基层工会群众化、民主化建设,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提升工会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一项重要制度和措施,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部署开展工作,加强监督指导,推动建立职工之家活动深入开展的长效机制。
(2)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宣传会员评家的重要意义,引导会员群众正确把握会员评家的内容、方法和程序,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加会员评家活动,防止“建家”和“评家”中的形式主义,真正以会员群众的满意度评价工会工作和工会干部,保证会员评家工作健康发展。要注重发现、培养开展会员评家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利用工会组织的宣传阵地和社会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为会员评家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氛围。通过经验交流、学习观摩等多种形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工作。
(3)各级工会组织要把会员评家与坚持完善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工会重点工作落实、难点工作突破结合起来,探寻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长效机制。各级工会领导机关要加强对会员评家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组织自查、互查、抽查,适时进行通报,确保会员评家取得实效。
二、2014年度会员评家工作情况自查安排
1、自查内容
局属各单位工会要围绕开展会员评家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年度自查。总结成绩,发现典型,找出不足,提出对策,完善措施。自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本单位所属基层工会开展会员评家活动覆盖情况,
包括数量、比重、主要特点等。
(2)本单位推动开展会员评家工作的主要做法、工作思路、保障措施、激励机制、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等。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4)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2、自查要求
(1)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自查工作,要在深入调查、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形成体现自查内容和有数据分析的自查报告,同本级工会填报的甘肃省基层工会会员评家民主测评表、甘肃省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民主测评表、甘肃省基层工会会员评家民主测评结果报告表一起,于2014年12月30日前报管理局工会。
(2)根据各单位工会评家自查自检和管理局工会检查情况,管理局工会将向省总工会推荐1个会员评家活动有特色、成效明显的基层工会评选模范职工之家。
(3)各单位工会要把开展会员评家工作自查与完善基层工会民主制度,保障会员权利,落实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结合起来,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甘肃省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甘总工发(2010)82号)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抄 送:本局工会正副主席、组织宣教和经济技术部,
存档(2) 共印18份
白龙江林管局工会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印发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