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林管工字〔2014〕16号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工会
关于做好林区工会组织维权工作的意见
局属各单位工会: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各级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林区各级工会组织要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总体要求,根据当前维护职工权益、确保职工队伍稳定的实际需要,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林区整体利益出发,在工作实践中逐步建立完善林区工会组织维权机制,切实做好维权工作。现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林区实际,对工会组织进一步做好维权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落实。
一、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增强职工对工会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工会组织建设是维权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确保工会组织的全覆盖、提高职工的参会度又是工会组织建设的重点工作。因此,林区各级工会要把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作为维权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抓好,坚持把维护职工入会和建会权,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工程来抓,要按照有利于维权、有利于活动、有利于发挥作用的目标,采取灵活多样的建会形式,将林区工会组织延伸建设到护林站点、生产班组和机关科(处)室。积极吸纳林区新进人员、招聘人员入会。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深入开展 “建会维权、职工进家”等活动,最大限度的把职工组织到工会组织中来,做到工会组织全覆盖,大幅度提高职工的参会率,为维权工作打牢组织基础。
二、完善维权制度建设,提高工会维权职能的权威性和规范性。
维权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有切实可行的有力措施,更要有完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使维权工作具有权威性和规范性。林区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对维权工作体制机制的研究和创新,注重源头参与,研究落实制度建设,努力以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维护好职工权益。要健全完善工会与行政联席会议制度和三方会议制度,规范职代会制度,有效落实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局(场)务公开民主管理体系,在深化内容、规范程序上狠下功夫。紧紧围绕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林区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组织职工开展民主管理,不断提高工会维权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加大帮扶救助力度,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亲和力和感召力。
帮扶救助是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林区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优势,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为职工排忧解难。要积极配合行政部门,大力实施林区再就业工程,通过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创办再就业基地,利用工会培训资源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各种实用培训,提高林区下岗失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对部分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急需资金扶持的下岗失业人员、困难职工提供小额借款或贷款担保服务,解决他们的启动资金问题。创造条件开展职业介绍、劳务输出等服务活动,在用人单位和下岗失业人员之间搭建桥梁,促进林区下岗职工再就业。通过多种渠道募集帮扶救助资金,既要注重做好日常的帮扶工作,又要重点做好节日期间的送温暖工作,千方百计解决困难职工的生活问题。继续开展林区“结对帮扶”活动,建立帮扶工作的长效机制,创造条件建立林区困难帮扶、法律援助、政策咨询、职业介绍等专门服务机构和服务实体。
四、做好畅通渠道建设,切实反映和解决林区职工的合理诉求。
林区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与职工群众联系紧密的优势,在抓好林区工会组织职工诉求畅通渠道建设的基础上,代表职工主动发挥信访作用,规范诉求表达程序,建立行之有效的职工诉求协调机制。要按照《白龙江林业管理局职工诉求畅通渠道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做好职工诉求畅通渠道建设,落实职工诉求征集、报送、处置和反馈制度,严格责任追究措施,逐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会系统诉求信息快速反应体系,由各级工会组织主动承担起职工诉求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收集人和第一上报人,通过诉求渠道的建设和运行,维护林区和谐稳定。必要时各局工会可开通维权工作热线,及时有效地做好维权服务。各级工会要坚持对不稳定因素进行经常性排查分析,对涉及职工群体利益、可能引发职工上访,特别是集体上访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积极进行协调处理,做到预警在前,控制在先。各单位工会要建立职工诉求回访督查制度,对职工诉求的处理结果及时进行调查回访,特别是对越级上访、群体上访、重复上访和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重大案件进行重点回访,确保职工诉求和信访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维护好职工的切身利益,不断提高诉求的征集率和处置回复率。
五、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工会组织有效维权的空间和力度。
要针对林区部分职工在劳动关系中处于被动地位的实际情况,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各局工会要根据实际需要在工会内部设立相应的业务机构或专职人员,必要时可聘请专门的法律兼职人员承担法律援助职能。要联合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提高林区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依照法律化解纠纷和矛盾,为职工和单位减少经济损失。
六、启动维权提案工作,切实发挥工会组织及时维权的职能和作用。
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首要任务,也是工会组织存在的价值。林区各级工会组织要时刻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在维权工作中的作用。今年起在全林区各级工会委员会要启动维权提案工作制,凡是涉及职工群体性合法权益的诉求,通过一般性诉求方式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均可由涉及利益群体所在工会委员会向同级行政提出书面的《维权提案》。维权提案是工会组织代表职工向同级行政提出的维权要求,提出维权提案的工会组织要通过调查核实和政策研究,提出负责任的诉求案由(诉求事项与政策依据)和处理建议,并负责督促行政依法处理、向利益群体反馈情况。维权提案只针对同级行政,对属于上级行政解决处理的事项,可由下级工会向上级工会提出维权提案建议,再由上级工会向同级行政提出维权提案。林区各级工会组织要从切实维权的角度,运用好维权提案这一有效形式,发挥维权作用,促进维权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加强维权工作领导,进一步提高林区各级工会组织的维权能力。
工会组织的维护职能,就是要在政治上维护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在经济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报酬、福利和劳动安全保护。林区各级工会组织,特别是工会的主要负责人,要从职工群众最现实、最关心和最直接的利益出发,做职工的贴心人,履行好自己的基本职责,切实维护林区社会和职工队伍的稳定。要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贯穿到工会工作的方方面面、各个领域,贯穿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积极参与、大力帮扶的全过程,为党政组织分忧,为职工群众解难,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的关怀与温暖,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帮扶救助、畅通诉求、法律援助、维权提案是当前做好林区维权工作的基本载体,林区各级工会组织要在转变观念、推进改革中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把推动林区改革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切实转变观念,理解改革,投身改革,不断推动林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在改革涉及的利益关系调整中,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维护和实现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要随时把握工作动向,分清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党政密切配合,正确引导和处理职工与单位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好党政组织的参谋和助手,做好职工群众的代言人。既要组织和引导职工群众发扬主人翁精神,为推动林区生态建设作贡献,又要在发展过程中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林区职工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社会实践中做出林区工会组织应有的贡献。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工会委员会
2014年5月21日
白龙江林管局工会 2014年5月2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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