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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龙江林管局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有关单位:

近来,全国连续发生多起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给我们敲响了学校安全工作的警钟。为有效预防林区各级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林区灾后重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学校都要成立安全管理领导机构,明确学校校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校园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班主任、科任教师等有关人员负具体责任。

林区各级学校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时刻把校园安全放在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观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措施,及时确立不同时期、不同对象安全防范和安全管理的重、难点问题,把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为师生创建一个安全、文明、卫生、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突出重点,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的整治,定期排查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重点查处校舍安全、疾病防疫、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周边整治和治安安全等“七个重点”环节,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认真整改,做到不拖延、不推诿、不放过,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要针对阶段性、季节性学校安全管理的特点,坚持把查找和整改安全隐患作为学校安全管理的一项常规工作常抓不懈,定期查找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帐。各级学校要加强与当地部门的联系,认真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配合地方政府,严厉打击危害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网吧、游戏厅、酒吧等场所,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三、健全机制,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和规范的信息报告制度

各级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定期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自查考评,及时发现、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重点从校园管理、教室管理、宿舍管理、食堂管理、实验室管理、课外活动管理、楼梯通道管理、门卫管理、水电管理、安全检查等方面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并注重宣传教育,让广大师生员工熟记于心,按章操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提升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

要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各种可能发生的危机情况,进一步完善学校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制定详细的指挥调度、紧急疏散、伤员救治、善后处置等方面的应对措施,面对突发事故能高速、高效和妥善处置,切实提升学校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同时,建立健全规范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特别是遇有涉及人身生命安全的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发生时,事发单位要在第一时间上报管理局,凡是故意隐瞒、拖延或含糊其辞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注重实效,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努力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各级学校要加强对全体师生的安全教育,注重安全教育的实效,将安全教育贯穿于教学工作的全过程。一是与教学常规相结合,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抓好安全防范意识。自2010年起,各级学校每年都要开展一次预防拥挤、踩踏、火灾等安全演练,充分利用班队会、专题讲座、应急演练等活动载体,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二是与学校德育工作相结合,把安全教育和学校德育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抓好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入手,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诚信教育和法纪教育,促使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要以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学生的防病意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三是与家庭教育相结合,抓好安全协作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建立健全教师家访、家长接待日、课堂开放日等制度,向家长传授安全知识,交流管理经验,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五、请各单位学校近期对学校安全工作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整改措施、建立的相关制度于2010年元月15日前一并书面报管理局人事科教处。

 

                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