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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为了客观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品德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了便利于具体操作,现对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予以规范,望各单位(部门)予以执行。

一、考核的范围:事业单位从事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的工作人员。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的标准

1.德:政治思想表现5分、道德品质3分、职业道德表现4分、大局意识和责任心3分。共15分。

2.能:政策水平3分、业务能力3分、创新能力3分、语言和文字的表达能力3分、知识更新情况3分。共15分。

3.勤:工作态度4分、主动性3分、勤奋敬业精神4分、遵守劳动纪律情况4分。共15分。

4.绩:工作数量4分、工作效率4分、工作质量4分、工作成绩5分、工作安全4分,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4分。共25分。

5.廉:原则性3分、廉洁自律4分、廉洁奉公4分、遵纪守法4分、共15分。

6.领导或组织综合评价:15分。

四、考核的程序

1、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被考核人接受民主测评或量化打分等多种形式测评。

3、被考核人部门直接领导在民主测评或量化等综合考核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4、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在民主测评或量化等综合考评结果和被考核人部门直接领导建议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5、单位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天。

6、单位考核领导小组依据人事厅批复结果,认真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通知册》(包括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送达被考核人。

五、考核的结果及使用

1、事业单位各类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即优秀(90分以上),合格(70—89分),基本合格(61—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2、考核结果是岗位竞聘、奖惩、培训、调整工资待遇以及解聘的依据。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规定,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2)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申报高一级资格。

3)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可考评、考核高一级工种。

遇岗位竞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被优先聘用。

4、凡年度考核有一次基本合格的,推迟一年竞聘高一级岗位;有两次基本合格的,视为一次不合格。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责成本人写出书面报告、按末位淘汰制办法解除其工作关系,同时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予以通知。

六、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白林管人字[2007]227号文件精神,成立考核工作机构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考核工作。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更为具体的量化考核细则。对优秀的比例和人数要严格按照省人事厅核准的比例评定,不得更改、各单位应将考核结果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及时上报,最后由人事处审核汇总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