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字〔2015〕16号
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了解白龙江林区一次性安置人员和困难职工家庭未就业子女的实际困难,经管理局研究同意,对全林区一次性安置人员和在岗职工无一子女就业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的未就业子女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为寻求职工子女在企业就业渠道掌握第一手资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范围
1、全林区一次性安置人员和在岗职工(含离退休、工伤职工、遗孀居民户口家庭)无一子女就业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未就业的子女属本次摸底范围。
2、移交管理的公、检、法、学校原职工,配偶有一方在林区工作,无一子女就业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未就业的子女也属本次摸底范围。
3、不是全日制的大中专毕业生(无报到证)不在此次摸底范围之内。
二、摸底条件及材料提供
1、符合上述摸底范围,并于2012年7月以后毕业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专业不限。
2、符合上述摸底范围和条件的子女,必需提供家庭城镇居民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和报到证(择业证)原件(复印件)。持学生单人户口本者必须附家庭户口本原件及户籍转移证明。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果提供虚假原件及证明,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摸底要求
1、对符合摸底范围和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由本人填写《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大中专毕业生摸底申请表》并经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时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统一汇总《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大中专毕业生摸底统计表》(含本人相关资料复印件)于2015年8月15日前上报管理局人事科教处(经办人李磊)。
2、经管理局人事科教处审核后提交管理局局务会议研究确认;确认摸底人员名单将在各单位张贴公示,同时在《白龙江林业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管理局研究统一做下一步安排。
3、严禁杜绝直系亲属、旁系亲属、外单位子女混入本次摸底统计范围,实行公开公示、逐级负责、责任倒查追究制。
4、本次摸底统计工作由局属各单位劳动人事部门负责统计上报,借调人员的子女在原单位统计(管理局机关职工子女在人事科教处李磊处报名)
5、要求各单位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受理人。监督举报时间以《摸底统计表》公示通知期限为准。
四、监督举报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监督举报电话: 0931-6117021
受理人:向 立 18693190762
附件:⒈白龙江林管局未就业大中专毕业子女摸底表
⒉白龙江林管局未就业大中专毕业子女摸底统计表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人事科教处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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