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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人事档案须知

      一、各用人单位查阅人事档案必须派党员干部并持有组织介绍信。
  二、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摘录、复制的档案材料应注意保密,用完销毁。
  三、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及亲属的档案或以个人名义查阅其他人员的档案。
  四、查阅档案必须在档案室内进行,查阅时不准折卷、撕页或在档案中记笔记、批语和涂改,不准吸烟、喝水。
  五、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如确因特殊情况者,必须填写借用理由和时间,用完限期归还。不准转借,不准让无关人员翻阅。
  六、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给予批评直至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