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媒体聚焦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改善民生
发布时间:2013-10-09

    近年来,随着中心医院的快速发展和医疗业务范围的不断拓展,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护理人员严重不足,该院招聘了45名年轻护理人员,有效缓解了护理队伍紧张状况。

    为了加强对招聘人员的管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提高她们的工资和生活福利待遇,解除她们的后顾之忧,使她们能够长期安心工作,更好的为广大患者服务。及时建立健全了招聘人员工资增长机制,制定出台了《中心医院关于提高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决定》,赢得了全院职工的赞誉和好评。

    《决定》规定:

     招聘人员必须符合医院所规定的相关条件,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要进行笔试和面试,与医院签订至少五年聘期合同(含三个月以上试用期),并一次性交纳聘用保证金3000元。工资待遇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护士补贴、生活补贴等四部分组成。工龄工资从次年一月起进行调整,依据以当年年终考核结果合格以上;工作满一年以上,经医院及相关科室考核合格后,可享受工龄工资和护士补贴;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假,产假期间按本人总工资的70%计发;工作满一年的,住院病假期间按本人总工资的30%计发,事假、门诊病假期间,不计发工资;工作满一年的,经医院及相关科室考核合格的,给予缴纳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聘期内因个人原因被医院解聘、长期请假或要求辞职的,必须退还医院缴纳的全部保险金额。(陈 银)

医院总机:0939-8619619(号码查询)
急救中心:0939-8256120(不提供患者咨询)
患者咨询:0939-8619619(工作日)
投诉电话:0939-8619619(工作日)

甘肃省白龙江林业中心医院 版权所有
医院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两水镇后坝村
陇ICP备1400145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