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甘肃省白龙江林业生态监测和调查规划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所属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甘编委复字〔2018〕5号)文件精神,组建甘肃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生态监测和林业调查规划院,为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处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110名。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开展全局森林资源调查和森林资源消长变化监测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局生物多样性、环境影响因子和自然保护区消长变化监测工作,发布监测信息并进行生态灾害预报预警;负责全局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研究;负责全局各项林业生态工程作业设计审核、工程监理和年度计划任务核查,编制生态工程技术标准和规章;负责开展林地征占勘验工作;负责全局林业综合信息整理归纳,建立完善数字化信息平台。
二、机构设置
院设五个科室和五个调查队,分别为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生态监测科、林业调查科、迭部调查队、白水江调查队、舟曲调查队、洮河调查队及兰州北山调查队。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无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无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无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00.2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1.07万元,下降5.9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人员经费减少。2022年我院收入合计17,286,210.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64,900.00元,事业收入3,321,310.70元。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4,113,606.3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897,070.9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44,706.3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1,829.04元);事业收入支出3,321,310.7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5,791.6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73,853.42元,资本性支出331,665.60元),2022年为退休人员发放取暖费11,238.90元。;2022年末结转1567537.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结转1567537.28元,为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结转)。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728.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6.49万元,占80.79%;事业收入332.13万元,占19.2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74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1.45万元,占72.93%;项目支出472.04万元,占27.0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68.1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84.54万元,下降5.12%。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1.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67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1.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24.97万元,支出决算为124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上年结转171.62万元,本年项目支出23.25万元(2022年12月下达项目)本年调减项目130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9.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39.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5.15万元,增长284.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故本表无数据。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1.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1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13%。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其他用车4辆, 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与本单位业务用车。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财政差额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中央项目1个,省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457.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 2022 年度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社会保险补助)1个中央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1万元,占资金总额的37.40%。组织对 2022 年森林植被恢复费、房屋租赁、国有林场改革补助等3个省级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86.17万元,占资金总额的62.60%。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43分,其中预算执行率9.18分,执行率91.75%,森林植被恢复费结转156.75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注:详见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报表、规划院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单位自评报告)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甘肃省白龙江林业生态监测和调查规划院 (决算公开表).xlsx
甘公网安备 620103020003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