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甘肃实际,省委制定出台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现按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5个专题摘编如下:
(五) 生态文明篇
一、坚持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
研究制定全省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实施办法,对省内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调查摸底登记,并对其归属进行清晰界定,明确相应权责及监管主体。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国土空间利用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完善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制定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建立地下水和地表水统一管理制度。健全我省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监管体制,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全面落实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各项制度。
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积极争取和推进甘肃省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坚持主体功能区制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研究制定国土空间管理条例,完善造林绿化、湿地保护、防沙治沙等专项规划,形成科学系统的国土生态空间规划体系。按照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要求,制定甘肃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
编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规划,确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措施。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三、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推动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逐步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建立取水许可动态管理制度。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范围,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的耕地用途,有序实现耕地、河湖的休养生息。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发展环保市场,积极建立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的确权和交易制度,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积极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加快循环经济产业链、骨干企业、示范园区和基地建设,加大循环经济支撑技术的研发推广力度,解决资源、环境矛盾,走出一条资源型省份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科学发展的新路子。
四、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建立和完善所有污染物排放严格监管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推进环境监测和执法独立,实施“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与预警机制。大力推进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严格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排污企业标准化建设。修订完善防治大气污染法规,加大兰州等大中城市空气污染治理力度。健全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林场、家庭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及时公布环境信息,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摘自《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责任编辑: 白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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