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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之二政治篇

    编者按: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甘肃实际,省委制定出台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现按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5个专题摘编如下:

(二)  政治篇

  一、推进法治甘肃建设

  (一)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推动省、市、县、乡四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落实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法律顾问、咨询专家制度。制定我省法治建设工作规划。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减少执法层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农资打假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和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公开行政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规范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文职人员、服务保障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化司法管理体制改革,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和职业保障制度。

  (四)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建设司法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录制并保留全程庭审资料。优化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退出机制,不断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推行人民调解诉前司法确认制度。

  (五)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制定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实施办法。健全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

  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完善党委和政府决策机制。建立市州和省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省委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检查。加强和改进审计监督,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全面开展市州、县区党政“一把手”经济责任和机构编制审计工作,加大审计结果运用力度。扩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试点范围,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二)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派驻纪检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创新市县两级派驻机构管理方式,探索有利于发挥监督实效的派驻机构设置模式。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实现对市县、省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全覆盖。制定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制度实施细则。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抽查核实工作。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

  (三)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等制度。集中整治文风会风、检查评比过多、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滥建楼堂馆所、“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效能风暴行动,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和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对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约谈制度。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纠正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在职及离职后从业限制规定,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

  摘自《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责任编辑: 白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