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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甘肃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生态监测和林业调查规划院部门决算

  2021年度

  甘肃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生态监测和林业调查规划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所属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甘编委复字〔2018〕5号)文件精神,组建甘肃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生态监测和林业调查规划院,为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处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110名。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开展全局森林资源调查和森林资源消长变化监测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局生物多样性、环境影响因子和自然保护区消长变化监测工作,发布监测信息并进行生态灾害预报预警;负责全局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研究;负责全局各项林业生态工程作业设计审核、工程监理和年度计划任务核查,编制生态工程技术标准和规章;负责开展林地征占勘验工作;负责全局林业综合信息整理归纳,建立完善数字化信息平台。

  二、机构设置

  院设五个科室和五个调查队,分别为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生态监测科、林业调查科、迭部调查队、白水江调查队、舟曲调查队、洮河调查队及兰州北山调查队。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公开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无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无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无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021.3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1.62万元,增长12.94%,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人员经费增加。2021年我院收入合计17,733,496.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46,900.00元,事业收入3,649,088.62元,其他收入37,507.88;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4,810,268.0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09,9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17,208.0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00.00元,资本性支出178,360.00元);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支出3,686,596.5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28,389.5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9,559.3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55.67元,资本性支出97,792.00元);2021年末结转1,716,243.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结转1,716,243.64元,为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结转)。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773.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4.69万元,占79.21%;事业收入364.91万元,占20.58%;其他收入3.75万元,占0.2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84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2.83万元,占33.13%;项目支出1,236.86万元,占66.8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52.6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7.33万元,增长7.64%。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1.0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0.07%,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3.67万元,增长15.04%。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1.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9.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92.03万元,支出决算为1,29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4.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4.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37万元,增长68.6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财政差额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故本表无数据。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6.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6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3.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64%。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开展全局森林资源调查和森林资源消长变化、生物多样性、环境影响因子和自然保护区消长变化监测、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研究、各项林业生态工程作业设计审核、工程监理、基层单位开展检查验收、护林防护督查、森林病虫害防治督查、资源监测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中央项目2个,省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123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 2021 年度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社会保险补助)、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个中央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27万元,占资金总额的26.44%。组织对 2021 年森林植被恢复费、房屋租赁、国有林场改革补助等3个省级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09.86万元,占资金总额的73.56%。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63分,其中预算执行率8.96分,执行率86.14%,森林植被恢复费结转171.61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注:详见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单位自评报告、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单位自评报告、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报表、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报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甘肃省白龙江林业管理局生态监测和林业调查规划院 (决算公开).xls

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报表.xlsx

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单位自评报告.docx

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单位自评报告.docx

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报表.xlsx